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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的主要陷阱

时间:2023-11-25 11:02:49
求职的主要陷阱

求职的主要陷阱

求职的主要陷阱,大学生刚刚进入社会,对于一些常见的招聘骗局,分辨能力还不是很高,因此上当受骗的几率很大。下面给大家分享求职的主要陷阱。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求职的主要陷阱1

1、推荐工作式陷阱

主要方式:这种欺骗行为,主要是一些挂着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工作地方,或者是假称学校的老师之类和你扯得上一点关系的人,他们一般号称在某公司有认识的熟人,能给你推荐工作,只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些骗子一般会主动出击,要求帮你推荐工作,但是前提是你得缴纳“推荐费”。缴纳完推荐费之后,要不就是根本就不能再找到人,要不就是拿到推荐信以后,前去应聘,你发现推荐信并不起作用,或者目前这家单位根本不招聘这个职位。

2、收费式陷阱

主要方式:还有一些公司在招聘的时候,以招聘录用为借口,征收一部分的押金或者是保证金,或者以入职培训的名义,骗取求职者的财物。这类诈骗在轻松许诺工作机会的同时,对方就会对你提出收费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有“用人单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证金、集资等作为录用条件”的明文规定。

3、信任式陷阱

主要方式:还有一些诈骗分子,这很好地利用了大学生现在的一些不乐意干活,只是想挣钱的心理,用一些轻松的网上工作来招聘大学生工作。许多学生在相信后,骗子会先用一两次的甜头骗取学生的`信任,之后再利用信任伺机作案。这类陷阱需要学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轻信他人,也不要在尝到甜头后就失去戒心。

4、试用期式陷阱

主要方式:这种方式就是,试用期的时候工资很低,让一些新人根本就熬不过试用期,然后辞职之后再同样的方式招人,周而复始,降低成本。另外一种手段就是非法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虚假广告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比如: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往往故意扩大用人单位规模和岗位数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把招聘职位写得冠冕堂皇,不是“经理”就是“总监”,但实际上却只是“办事员”、“业务员”,根本没有广告上写的那么诱人。

6、协议陷阱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按照有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这样就可能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常见的毕业生签就业协议过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为以下几种:

a、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b、用人单位不跟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d、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霸王合同”

  求职的主要陷阱2

1、以征求内勤、办事员为幌子,让求职者掉入拉业务的陷阱。这种类型的骗局很多,各种行业几乎都存在,但保险业尤其突出。以拉保险为例,公司开始可以是以招聘秘书、行政人员为名目,使一些应届大学毕业生等社会经验不足的求职者加入。求职者在面试时往往会被招聘人员的甜言蜜语所迷惑,当你交了押金或“培训费”后,在上班时,你在发现工作没有底薪、更没有员工福利,根本就是叫你去拉保险。

2、满足求职者的虚荣心。有些公司的招聘“某某师”,如美容师、电脑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等,对那些不具备条件的求职者,他们就宣称培养求职人员为“某某师”,而实际上让求职者先购买美容产品或是选修课程。公司往往会在求职者缴费后才讲出种种特殊情况或内部规定,以规避其当初的承诺,使求职者花了钱后,赚钱的希望却大大落空。

3、职位、公司和薪酬描述失实。招聘单位将原本很小的私营企业,说成拥有上亿元资产的大公司,将办公室内勤人员称为文员

4、一些单位到处贴一些“招聘启事”或在非主流媒体上登虚假广告后,临时在写字楼租一间(套)办公室,挂上“经理室”、“财务室”或“人事部”的招牌,进行虚假招聘,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押金、服装费、证件费等名目不同的费用后,告诉应聘者“你已经被录用,×月×日来此处报到,正式上班”。当受骗者按指定的时间来此处“上班”时,才发现人去房空,连呼上当。

5、利用过时或伪造的证照、合同进行虚假招聘,签订合同时,要收取高额的保证金,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的印章大多模糊不清,这样即使“ ”不搬家,受骗上当的应聘者也无可奈何。

6、薪酬陷阱。一些招聘人员在求职者的询问下,给出一个含糊的月薪数字,然而在月底兑付时却多半会说你没完成工作量,或工作失误,以此来扣除你的部分薪酬。

7、抵押陷阱。虽然国家劳动部门早就明文规定,任何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取求职者的押金,或者以身份证、毕业证等作抵押。但是,目前仍有相当多的企业以便于管理为由向求职者收取押金,或抵押身份证。企业在收取押金或身份证之后,便为所欲为,求职时一定要小心。

8、试用陷阱。有些企业在招聘人员时,规定了试用期,一般是三个月到半年时间,并且要求求职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培训费。但据调查发现,一些单位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的“鱿鱼”。这样一来,求职者交了培训费不说,还给老板白干了几个月。因为在试用期内,一些老板不给报酬,理由是他提供了让你学习技术的机会,并且你在试用期间,无可避免地损耗了工厂的原材料,没有要你赔他的损失已是万幸了。

  求职的主要陷阱3

(一)、色情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招聘、面试等侵犯学生。有一些招聘广告上称招聘男女公关人员,月薪上千或上万,令一些涉世不深的毕业生调入陷阱。所谓“男女公关”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所谓“高薪”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时客人所给的小费。面对这样的问题或遇到这样的情况,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可随便跳入这种陷阱。

(二)、传销陷阱

所谓传销,本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该经营方式受到国家的严令禁止。现在的传销者首选对象常常是急于挣钱的打工者特别是刚刚毕业的学生,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得到欲骗对象的电话后,便打着同乡、同学、亲戚等幌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以高薪为诱饵,因人而异,投其所好,骗求职者去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求职者一旦进入陷阱,便限制人身自由,被迫从事传销,要么交3000-4000元入门费,要么花3000-4000元购买传销产品作为入门条件。传销组织者还采取扣留身份证、控制通讯工具、监视等手段不让受骗者离开,强迫他们联系亲友前来,或者寄钱寄物从中牟利。

(三)薪酬陷阱

所谓薪酬陷阱,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优厚的待遇吸引前来求职的毕业生,等到其正式上班时,招聘时的承诺则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或是针对薪酬中的一些不确定收入,进行虚假或模糊的承诺,最终不能兑现;或者“缩水兑现”。

(四)、智力陷阱

有些单位按程序假装对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在面试、笔试时,把本单位遇到的问题以考察的形式要求前来应聘者作答或设计,待毕业生利用专业优势完成其承担的项目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推辞,结果无一人被录用,用人单位却将应聘者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使毕业生陷入智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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